非法营运拉客是指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这种行为具有多种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对于非法营运者,违规所得可被没收,并处以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如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则可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非法营运的危害包括偷逃国家税费、影响城市形象和发展、造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侵犯乘客合法权益、影响行业稳定、引发社会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