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菏泽学院安保处

 本站首页 | 学院首页 | 科室设置 | 党建工作 | 法律法规 | 消防管理 | 文件下载 | 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栏目名称 > 栏目名称 > 栏目名称 >  

 

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8年10月13日 08:45  点击:[]

各基层党组织:        

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严明组织纪律,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管理,确保活动实效,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坚守基本原则    

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规范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相关规定。要坚守党的纪律,严禁从事与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无关的内容。活动期间不得变相旅游,不得变相搞任何形式的娱乐性活动,不得接受他人宴请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发放当地土特产等纪念品。要坚持就近就便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和周边的红色教育资源开展党员教育活动,不得舍近求远。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活动规模,严格履行节约,反对互相攀比,勤俭办好党员教育活动,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二、严格程序,规范审批手续    

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前,必须如实填写《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审批表》(附件)并提交活动方案,按规定报经学校组织部和分管、联系领导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开展活动。审批同意后,必须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进行,不得擅自变更路线、延长日程、增加地点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参加党员教育学习活动的,必须严格履行领导干部请假报备手续,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学习。    

三、严密组织,务求活动实效    

各基层党组织要将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一部署,合理安排,抓好落实,有计划地开展党员教育学习活动,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活动开展前,应认真研究、科学制定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做到内容、路线、时间、地点、人员、经费五个确定,并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备案。活动开展中,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学习教育活动方案的执行和人员安全。加强素质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树立我校党员良好形象。要注重搞好学习交流,联系工作思想生活等方面的实际,深入开展“听、看、讲,读、写、想”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学习效果,切实增强党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活动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和总结。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活动宣传报道(文字、图片等)报送学校组织部电子邮箱,10个工作日内将活动总结纸质版经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组织章后,报送学校组织部备案,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zxyzzb@163.com。本通知下发前已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基层党组织,要将活动方案、活动总结留存备查。    

四、严守规定,合理使用经费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 号)和《菏泽学院基层单位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菏院办字〔201637号)精神,准确掌握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办法。基层单位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支出要合理,程序要规范,要经各基层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要指定专人负责经费报销工作,经费报销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各基层党组织需使用学校返还党费开展教育学习活动的,应事先咨询学校组织部划拨党费剩余情况,并填写《党费使用审批表》(组织部网页下载),按照程序进行审批。事后各基层党组织将由经办人、审批人和会签人签字完整的原始票据交党委组织部,由专职报账员统一按代管款项报销流程报销。    

五、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党性教育    

目前我校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是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教育活动形式单一,离上级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因此,我们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丰富学习教育内容,创新党性教育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党性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其党性锻炼大熔炉的作用。    

1.深化党性教育内容。党性教育内容主要围绕理想信念教育、党史国史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等主题开展,坚持与党的理论、基本国情、国内和国际形势、地方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纪国法、反腐倡廉等内容相结合,使大家深入了解世情、国情、党情、民情,掌握新形势、新变化,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    

2.创新党性教育方式。党性教育坚持与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相结合,充分利用菏泽当地、校内和党性教育网络资源,采取专家报告、志愿服务、现场教学等各种方式进行,针对实际情况不断改进教育方式、创新教育方法,切实提高党性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下一条:菏泽学院发展党员程序及具体要求

关闭

 
版权所有 菏泽学院安保处
                        电话:0530-5668308  邮编:274015 邮箱:546376495 @qq.com       
鲁ICP备05022810号-1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大学路2269号菏泽学院综合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