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园防汛工作的通知 -菏泽学院安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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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园防汛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13日 08:56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汛期将至,强降雨等夏季恶劣天气明显增多。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为加强对强降雨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和应对,保障汛期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校园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防汛工作,认真落实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汛期防汛和应急救灾工作责任体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汛期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加强调度、及时应对,把这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二、积极预防应对,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职能,统筹全校汛期防汛及应急处置工作。后勤管理处要做好应急预案,组织好专门工作队伍,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水电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实验实训中心要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危化品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应急预案,全面排查汛期安全隐患,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强降雨天气造成的损失。各教学单位要着重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汛期校园安全稳定。
 
三、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应急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告制度,严肃值守纪律,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等现象的发生,如遇有突发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准确报送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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