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发展处职责-菏泽学院合作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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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发展处职责
2015-09-01 17:00  

1.负责校地、校际、校企合作与共建的沟通联系、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收集、发布合作供求信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与共建,为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创造合作条件,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3.负责制定服务地方措施、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服务地方工作联络、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总结的日常工作;

4.负责学校校友联谊会的日常工作,做好校友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强与校友的联系、走访,协调各地校友联谊及校友返校活动的安排;

5.负责建立学校校友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各行业校友联谊会的组建及工作的开展;

6.争取社会各界及校友支持学校发展,落实接受捐赠事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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