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菏泽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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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材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教材的辐射、带动、示范作用,促进我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行200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的通知》(鲁教高函【2008】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参加200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请参加优秀教材评审应符合下列范围和条件:

(一)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二)申报参评教材应是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新出版或修订出版的教材(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

(三)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者),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高职)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文字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等),不包括学术专着。

(四)申报参评的新编教材应经过一届以上学生的教学实践检验,且效果良好。

(五)套书(即上、中、下册)按整套教材申报,系列教材按单本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教材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按要求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各系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进行初评后择优申报。

(二)2004年以来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以教材形式立项通过验收并正式出版的教材可直接申报。

三、申报材料

每本(套)参评教材应包含如下材料:

(一)《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审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2 份。

(二)样书2本(套)。

以上二项申报材料应装入档案袋中,并将附件1《申报书》封面复印后贴于档案袋表面。

四、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请于6月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材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吕炘(电话:5525640)。

五、其他事项

(一)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本次评审推荐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评审小组,聘请相关专家参与评审工作。

(二)2002年以来已获得教育部或其他部、委级奖励的教材(不包括被列入“十一五”规划教材的教材)一般不再受理申报。获奖教材的修订版,如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可参加申报评审,但须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

(三)请各系认真汇总并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2002至2006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附件2)。

教务处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行200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的通知.doc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审申报书.doc

附件2. 山东省高等学校2002至2006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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