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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2018]81号-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于2019年1月14日—18日进行。各单位认真学习《菏泽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菏院政字〔2017〕67号)《菏泽学院考试工作条例》(菏院政字〔2018〕111号),遵照执行。为进一步做好本次期末考试工作,特要求如下: 1.考试资格审查 根据任课教师的考勤情况等,做好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并做好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的信息管理及归档。各学院应将所有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姓名和原因通知有关学生,汇总后于元月11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2.考试命题 按照各课程的特点,进一步强调考试命题的科学性、规范性,切实做好考试命题工作,避免考试出现过易、过难的情况。 3.考试改革 为客观真实评价学生学习情况,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可探索考核评价、考试方式方面的改革、改进工作,制定科学可行的考试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关于课程成绩的评定要符合《菏泽学院考试工作条例》(菏院政字〔2018〕111号)要求。 4.监考工作 监考工作是每位教师必须承担的教学任务,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监考任务者应作为教学事故处理。各教学单位应对监考教师进行考前培训,认真学习《菏泽学院考试工作条例》中的监考守则,明确责任。任课教师原则上不得监考自己任教的班级,每一场监考教师不得少于两人,不得私自请人代替监考。监考人员一律佩带监考证监考,无监考证者不得进入考场。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须将本人姓名写在黑板上,以供考生监督。 5.考风建设工作 考风建设是学风与校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应召开学生考前动员会,结合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严肃的考风教育,认真学习《菏泽学院考试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落实考场规则。学生须提前10分钟持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者须持身份证和学院证明)进入考场,并将学号等信息准确填写。 6.保密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在考试前一周将试卷印制好并密封。试卷在考试前属学校机密文件,所有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如若发现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情况,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将有关处理情况报教务处。 7.考试保障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及时检查考场照明及卫生情况,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考试期间需彻底清场,所有学生提前带走教室内个人物品。 8.作弊处理 监考教师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爱心监考,及时制止学生的作弊苗头。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要当场认定,没收作弊物证,并责令作弊学生在物证和试卷上签字,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并签字。监考人员应将当事人姓名、学号、违纪作弊主要情节记入《考场记录》并签名,连同试卷和物证一并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立即交考生所在教学单位。各相关教学单位应对违纪作弊学生按照《菏泽学院考试工作条例》予以快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学生工作处。 9.巡视检查 考试期间实行学校领导、教务处和学院联合巡场制度。教务处统一安排,负责全校各类考试的巡查、指导;监考教师应服从巡视人员的指导。 10.归档总结 阅卷结束后做好归档工作,试卷归档要规范。试卷装订封面中各项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认真总结考试期间出现的问题,特别是考试改革试点课程。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见附件
教 务 处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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