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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及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各院系: 根据《菏泽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菏院政字〔2012〕8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学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工作,并对上一学年学校批准的开放实验室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申报每年进行一次,每个实验室都应根据自身条件,结合教改项目,设计一定数量的、切实可行的、具有创新意义的命题实验,并填写《菏泽学院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申报表》(附件1),由各院系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开放实验项目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开放实验项目报教务处统一审批。 二、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直接与指导教师联系,了解项目的背景和创新点,对感兴趣的项目进行申请,认真填写《菏泽学院学生课外选做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附件2),经学生所在院系的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实验实践管理科备案。 三、学生要求自带实验项目的,可向相关实验室直接提出申请,设计好具体的实验方案,经实验室审查同意,院系批准后,报教务处实验实践管理科备案。 四、请将上一学年内开展开放实验的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交所在院系存档,并报教务处实验实践管理科备案。学校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开放实验室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材料请大家于10月30日前同时上交纸质与电子版材料,纸质版交到教务处实验实践管理科(综合办公室506东),电子版发至:jwcsysjk@126.com。 菏泽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上一条: 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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