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师德为先,夯实信念筑师魂。健全师德评价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协同配合、二级学院具体实施、干部师生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建设机制。加强师德评价组织和制度建设,设立师德风尚委员会、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教师教学和学术行为。丰富师德考核评价形式,在教师招聘、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积极培育和推广师德师风典型,紧扣“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先进师德评选,挖掘、培育和推广优秀师德典型。
突出育人为本,抓好主业重教学。落实教授给本科生授课制度,所有在职教授、副教授每年必须为本科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或完成所在二级单位高职称教师人均本科课堂教学纯学时数,未完成授课要求不得参与职称晋升和岗位晋级。制定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督导委员会章程、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等多项考核制度,引入督导委员听课评课、领导听课检查、学生评教等考核评价方式,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考核教学业绩,根据考核评价内容开展常规和专项检查,及时将意见反馈给任课教师。畅通以教学为主的职称晋升渠道,设立优秀教师按教学业绩晋升教授、副教授职称的专项计划,以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类获奖和教改成果为主要申报条件,设置专项经费支持精品课堂建设、奖励教学成果奖,年终绩效津贴80%用于本科教学,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
注重科教结合,对接需求做贡献。以国家发展和社会需求为评价导向,鼓励教师从事各类科技创新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主动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教师业绩评价从“代表作”评价变为“综合材料”评价,包括教学业绩、承担科研项目、专利及其他影响较大的“代表性成果”等。在教师招聘、聘期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环节实行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制度,由同行专家对申报人员业绩进行学术评价。
健全制度保障,激发教师发展力。完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挥二级学院在教师考核评价方面主体作用。成立由各学科专家组成的教师考核评价专家组,对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开展专项研究。实施分类考核,针对高层次人才、新进教师、存量教师等实施不同考核办法和考核周期。根据现有教师队伍结构特点,分别制定教学科研岗位、科研为主岗位、卫生技术岗位、教学为主岗位、技术开发岗位、临床医疗类岗位教师晋升的基本条件和评审办法。建立“五年阶梯式”人才培养模式,设置绿色晋升通道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