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菏泽学院“牡丹学者”人才工程暂行办法》(菏院政字〔2018〕8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做好“牡丹学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校内外人员。
二、申报材料
申报“牡丹学者”须提报以下材料:
1.《菏泽学院牡丹学者评审表》(双面A3纸型印制,中间装订)1份;
2.《菏泽学院牡丹学者评审一览表》(A3)原件1份,复印件20份;
3.《菏泽学院牡丹学者评审表》、《菏泽学院牡丹学者评审一览表》填写的所有论文、着作、奖励、项目等材料原件;
申报层次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原件;
4.校外人员参评的,还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申报我校“牡丹学者”的介绍信,介绍信要说明申报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发法律法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的表现,遵守学术道德方面的情况,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等。
三、时间要求
请申报人员将上述材料于2018年10月15日前报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赵杰 联系电话:5529582
附件:1. 菏泽学院牡丹学者评审表
2. 菏泽学院牡丹学者评审一览表
2018
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