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菏泽学院“歌声飘荡40年”合唱比赛的通知-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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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菏泽学院“歌声飘荡40年”合唱比赛的通知
2018-05-07 12:16  

菏院团字〔2018〕15

关于开展菏泽学院歌声飘荡40年”合唱比赛的

通  知

各学院、分校、东校区教学部:

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热情讴歌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取得伟大成就,讴歌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歌声飘荡40年”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及组队

(一)参加对象

各学院、分校、东校区教学部在校学生

(二)组队

    单位组队,每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80人,最多不超过100人。

二、比赛安排及演唱内容形式

(一)预赛时间:6月中旬

1.曲目。演唱一首自选曲目,音乐自备。

2.形式。演唱仅限合唱,可以聘请指挥。

3.服装。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或歌曲所反映内容、主题等来选择相应的服装,要求整洁、大方。

4.伴奏。报名时须注明采用何种伴奏形式。

5.预赛前8名进入决赛。

(二)决赛时间:10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演唱曲目为两首,必唱曲目《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自选曲目内容要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弘扬爱国主义为主。两首歌时长不超过10分钟,音乐自备。

三、评分标准:(满分10分)

1.所选合唱作品紧扣主题,声部齐全,集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2分)    

2.合唱队员着装统一,精神面貌积极向上。(1分)

3.上下台迅速,纪律良好,行动整齐。(1分)

4.合唱队声音宏亮,旋律准确,声部清晰,作品处理得体,曲目选择的难易程度。(4分)

5.合唱人员、指挥、伴奏能够准确恰当表现,配合默契。(2分)

6.表演形式酌情加分。(0.2-0.5分)

四、奖励办法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特殊贡献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歌声飘荡40年”合唱比赛作为对学生进行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的重要内容,当作展示本单位积极向上精神面貌的重要平台和良好机会,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参赛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报送材料。请各参赛单位于5月22日前将参赛队的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曲目的合唱谱纸质版报送校团委,基本信息汇总表、曲目伴奏音频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hezexueyuantw@163.com

联系人:王盛楠 5668591

共青团菏泽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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