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教务处
教务处[2018]63号
关于201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项目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要求:
1、男生必测8项: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1000米跑和引体向上。
2、女生必测8项: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800米跑和一分钟仰卧起坐。
每位同学必须测满以上规定的测试项目,否则总评成绩为0分。
二、测试时间
1、2017级、2018级体育课安排测试。
2、2015级、2016级周六、周日测试(具体时间见测试时间安排表)
三、测试地点
1、身高、体重、肺活量,在体育场三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测试。
2、50米跑、立定跳远、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在田径场测试;坐位体前屈、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在田径场内北健身广场测试。
四、测试要求
1、各院需指派一名老师负责测试工作,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务必使每名同学都要按照学校统一时间安排参加测试。
2、测试前,学生必须认真阅读体质测试相关知识和《测试须知》(见校园网体育学院网页)。
3、测试者需穿着运动鞋服(穿拖鞋、高跟鞋等不适合运动者不予参加测试)参加测试。
4、请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测试,否则不予测试。
5、测试过程中要遵守秩序,听从安排,保持现场安静,勿大声喧闹。
6、因公、因私无法参加测试的同学,需填写请假单,经院领导签字盖章和公共体育部主任共同签字后,持请假单在补测时间参加测试。
7、严禁替测试或作弊,一经查实,取消测试成绩,并上报学校教务处做严肃处理。
8、如遇特殊天气情况不能正常进行测试,测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成绩评定
1、执行2014年(修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综合计分。
2、2015级、2016级、2017级同学的测试成绩将纳入本学期体育课程评分体系。若体质测试成绩不及格,则本学期体育成绩记不及格。不允许参加年度学生个人的评优、评先等。
3、2018级同学的学生健康体质测试纳入学生课程体系,学分0.5分。
六、免测办理
因病或残疾等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同学,需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各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材料,到体育学院办公室孔令奎老师处办理《免测》手续,经体育学院审核确认后,方可免于测试。
七、请相关学院于本周四(2018年10月11日)前,将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报送给体育与健康学院曹晓林老师:联系电话:13508982761。电子邮箱:418315691@qq.com。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