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鲁学助(2016)50号)要求,现就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各院系要在认真总结上一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菏泽学院关于国家奖学金实施管理办法》(菏院政字〔2013〕104号)文件要求,继续完善本院系国家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和操作流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细致地组织评审。严禁两人以上(含两人)分享一个指标和金额,不得要求获奖学生以任何形式捐赠。
二、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10月20日前报送并完成网上录入工作。
(二)报送材料
各院系需报送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申请审批表请在奖助学金评审系统中导出后打印。
附件:菏泽学院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菏泽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