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专业考核及成绩构成
(一)高中阶段毕业生实施“演唱(演奏)技能+文化素质”的考试方式。由专业测试和文化课测试两部分构成。其中,文化课测试实行笔试(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卷,分值分别是50分、50分、20分),满分120分;专业测试面试进行(戏曲唱念和戏曲音乐或民族器乐演奏各70分、视唱20分、形体基本功和模打节奏各10分),满分100分,录取总分满分220分。
(二)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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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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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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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科测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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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测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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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
曲
表
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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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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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课测试+专业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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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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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戏曲唱念(自选剧目片段10—15分钟)
2. 形体基本功
3. 简谱视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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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音乐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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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课测试+专业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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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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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戏曲音乐片段或民族器乐一首
2. 简谱视唱
3. 模打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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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说明
1.文化科测试
文化课测试采用笔试的形式,时间100分钟,满分120分。
2.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学生戏曲演唱、戏曲音乐演奏的基本条件、潜在能力、表现能力、形体基本功、音乐素养等,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30分钟。
(四)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70%。
违纪考生按《单独招生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第八条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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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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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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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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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3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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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
(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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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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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3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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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命题与评卷
(一)文化基础考试由我校委托相关专家命题。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主要考察考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
(二)评卷:我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做到阳光招生。
第十条 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总成绩相同者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都相同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先后顺序排序录取。
第十一条 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招生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申请免试的考生登录我院官网(http://www.hezeu.edu.cn),在招生信息网页上下载《免试入学申请表》,填报相关信息后,发送邮件到我校邮箱hzxyzsb@163.com,并将书面材料交由毕业学校签署意见后,携带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报名或特快专递寄到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申请免试入学考生免收报名费。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的公示
(一)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二)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再参加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由考生签字确认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夏季高考及录取。
(三)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四)学校在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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