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报到证的遗失补办手续-菏泽学院 招生与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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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报到证的遗失补办手续

2017年03月28日 16:35  点击:[]

  一、省内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补发新证

 需要材料:

1、学校开具的遗失证明(综合楼406室);

2、刊登遗失证明的市级(生源所在地)以上报纸;

3、就业报到证副本;

4、毕业生和身份证。

非师范生: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楼服务大厅补办(济南市解放东路与姚家东路交汇处)。

师范生:到山东省教育厅一楼大厅补办(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即文化西路与青年东路交汇处,往东大约100米)。

二、省内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后遗失的,不再补发新证,但可以向学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

 (一)非师范生[2003(含2003以后毕业生]需要材料:

1、学校开具的遗失证明(综合楼406室);

2、毕业生和身份证。

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楼服务大厅补办(济南市解放东路与姚家东路交汇处)。

(二)非师范生需要材料(2003年以前毕业生)

1、学校开具的遗失证明(综合楼406室);

2、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综合楼8楼档案室复印,加盖档案室章);

3、毕业生就业工作调配表(综合楼8楼档案室复印,加盖档案室章);

4、毕业生和身份证。

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楼服务大厅补办(济南市解放东路与姚家东路交汇处)。

 (三)师范生需要材料:

1、学校开具的遗失证明(综合楼406室);

2、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综合楼8楼档案室复印,加盖档案室章);

3、毕业生就业工作调配表(综合楼8楼档案室复印,加盖档案室章);

4、毕业生和身份证。

到山东省教育厅一楼大厅补办(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即文化西路与青年东路交汇处,往东大约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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