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菏泽学院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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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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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菏泽学院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2017-09-29 10:11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党政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群众团体:

2017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落地生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全校师生清廉过节,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严明纪律规定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项禁令,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二是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三是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四是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五是严禁超标准接待;六是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二、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纠治“四风”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决担当作为,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同时要做到层层加压、敢抓敢管、严抓严管,让遵纪守规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各级党组织要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全面部署,从严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近期,学校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信访渠道,接受师生举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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