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菏泽学院纪委
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党政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群众团体:
2018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全校师生清廉过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廉洁教育,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要充分认识加强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利用春节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坚决反对“四风”,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学的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严明纪律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和六项禁令,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一律不得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一律不得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一律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三、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履职尽责
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 “一岗双责”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把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作风建设纪律规定的日常监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守好纪律,带头反对“四风”,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针对春节期间本单位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运用多种形式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各级党组织要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和纠治“四风”全面部署,从严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近期,学校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信访渠道,接受师生举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举报电话:5525840 5525093 5660275;
举报邮箱:hzxyjw806@163.com。
中共菏泽学院纪委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