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专项审计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内部管理水平,防范经济活动风险,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受省教育厅委托,经学校批准同意,学校审计处对我校“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2017年10月18日,孟令美副院长召开了由党委(院长)办公室、审计处、财务处、资产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科研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审计”协调会,孟院长做了重要部署,强调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这项审计工作,由专人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审计处李遵建处长详细的解读了“审计方案”,对具体工作做了重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