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待遇-德州学院数学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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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待遇
2016-10-24 16:59:03   作者:

德州学院2019年人才需求信息

一、引进类型

(一)两院院士、“万人计划”、“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泰山学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重点学科建设急需的教授等领军型人才。
(二)建设应用型大学急需的优秀博士(包括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的博士毕业生均可报名。
A1类:符合条件1并具备条件2和3之一,同时通过专家组审核者。
1. 毕业于国内重点大学或全球排名TOP200的海外高校。
2.首位在SCI、 SSCI一区刊物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
3.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首位。
A2 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通过专家组审核者。
1.首位在SCI、SSCI一区刊物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2.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二位。
A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通过专家组审核者。
1.首位在SCI、SSCI《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首位在SCI检索源期刊二区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中各学科排名第一位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3.作为主持人完成或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
4.获得省部级教学奖励(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或科研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或专利一等奖前三位,或二等奖首位。
B类:获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属于《德州学院紧缺学科专业目录》(附件一)中所列紧缺学科专业的优秀博士;
2.《德州学院重点建设科研平台》(附件二)急需的优秀博士;
C类:学校转型发展急需的应用技术型优秀博士或教学特别急需的优秀博士,并获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
(三)柔性引进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的领军人才和带头人。 可以兼职在校工作,签订工作合同,指导学科建设,开展合作研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一年中应在校工作累计1个月以上。

二、引进待遇

(一)对领军型人才和柔性引进的人才,参照《德州学院“天衢英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德院党字〔2016〕53号),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协商相关待遇。
(二)博士(包括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
1.安家费: 按A1、A2、A、B、C五个层次分别提供安家费60万元、40万元、30万元、25万元、20万元。均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五分之一。
2.生活补助:A1、A2、A类博士来校工作前三年,完成每学年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后,每年享受生活补助12000元。
3.按项目管理方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1)理工科实验类博士(博士后)5-30万元;
(2)理工科理论研究类及文史类博士(博士后)3-10万元。
4.提供周转住房,可免房租居住2年;不需要周转住房的,2年内提供住房补贴1000元/月。
5、按照《德州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的补充规定(暂行)》,取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工程称号的,可直聘教授岗位。
6、按照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家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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