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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 课程与教材 教育督导 教师工作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思想政治工作
教育信息化 干部人事人才 财务与审计 国际合作与交流 语言文字工作 科学研究
其他

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教育工作动态信息。根据规定,教育部政府信息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等主动公开渠道对社会公开发布(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每月召开新闻发布会(最后一周召开例行发布会),发布教育重大政策、重要进展、重大活动等信息。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每日推送门户网站或新闻发布会等发布的重要信息。

以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及教育部名义出台的可公开的重大教育政策文件,通过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专家文章、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文件公布时,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同步发布解读材料,全面介绍政策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落实举措等内容。

对公众和媒体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刊发专家文章及在教育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发布通稿等方式解疑释惑、回应关切。

1.征求意见: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在教育法律法规草案起草和教育部门规章制定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征求相关部门、专家和社会的意见,并将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在部网站和中国法治政府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坚持开门编规划,按照规划编制的程序和要求,本着公开、广泛、便利的原则,注重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征求工作意见,通过座谈会、调研等不同形式听取各地、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行业企业、不同领域专家学者、广大师生的意见建议,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政策咨询:门户网站“政策咨询”栏目受理公众对国家教育政策的个案咨询,并提供常见问题分类查阅。

3.部长信箱:门户网站“部长信箱”栏目听取公众对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建议建言和群众对教育部党组、部机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4.投诉举报:门户网站“投诉举报”栏目提供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件,接受公众就教育领域有关事宜提出的投诉举报。

5.新媒体互动:公众可通过教育部政务新媒体进行咨询。

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 / 66093315

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10)66092060

政务公开意见建议:http://www.moe.gov.cn/jyb_xxgk/xxgkyjx/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领导简介
工作要点 重要讲话 中国教育概况
中国语言文字概况 教育部公报 教育部简报
教育统计 法治政府建设概况
教育发展规划 教育改革 教育扶贫
法律法规规章 行政许可 规范性文件清理
教育法治建设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社会组织管理
信访工作 建议提案 会议活动
新闻宣传 档案管理 随机抽查事项
巡视工作 政府网站管理 监督举报
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
特殊教育 中小学学籍管理 德育与校外教育
中小学学校管理 装备与信息化
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综合管理 职业教育教学 中等职业教育德育与学校管理
城乡社会教育 继续教育专业管理 职业教育宣传
高等学校设置 高等学校招生 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 2018-2022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 学位管理 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研究生培养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高等教育教材
精品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及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协同育人 紧缺人才培养
名誉博士审批 高等学校实验室管理 高等学校文献保障体系及图书情报
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 高等学校后勤及节能减排 学校安全生产
课程教材建设 课程教材管理
教育督导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认定
教师教育 教师待遇保障 师德建设
教师校长管理
体育卫生 学校美育 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
贯彻落实思政会精神 理论武装 思想政治工作“育人”体系建设
队伍建设 先优选树 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
高等学校宣传思想 高等学校统战工作 高等学校校园安全建设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资源建设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管理
教育信息化
干部选拔任用 人才工作 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规划
表彰奖励
预决算公开 教育经费统计管理 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
学生资助 会计领军人才选拔 国有资产管理
内部审计 留学生奖学金政策
中外合作办学 留学服务 港澳台学生服务
语言文字管理
高校科技政策 科技基地平台管理 创新团队
科学事业费管理 科技统计调查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 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
全国高校社科统计汇编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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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教育工作动态信息。根据规定,教育部政府信息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等主动公开渠道对社会公开发布(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每月召开新闻发布会(最后一周召开例行发布会),发布教育重大政策、重要进展、重大活动等信息。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每日推送门户网站或新闻发布会等发布的重要信息。

      以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及教育部名义出台的可公开的重大教育政策文件,通过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专家文章、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文件公布时,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同步发布解读材料,全面介绍政策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落实举措等内容。

      对公众和媒体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刊发专家文章及在教育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发布通稿等方式解疑释惑、回应关切。

                              

      1.征求意见: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在教育法律法规草案起草和教育部门规章制定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征求相关部门、专家和社会的意见,并将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在部网站和中国法治政府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坚持开门编规划,按照规划编制的程序和要求,本着公开、广泛、便利的原则,注重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征求工作意见,通过座谈会、调研等不同形式听取各地、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行业企业、不同领域专家学者、广大师生的意见建议,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政策咨询:门户网站“政策咨询”栏目受理公众对国家教育政策的个案咨询,并提供常见问题分类查阅。

      3.部长信箱:门户网站“部长信箱”栏目听取公众对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建议建言和群众对教育部党组、部机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4.投诉举报:门户网站“投诉举报”栏目提供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件,接受公众就教育领域有关事宜提出的投诉举报。

      5.新媒体互动:公众可通过教育部政务新媒体进行咨询。

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 / 66093315

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10)66092060

政务公开意见建议:http://www.moe.gov.cn/jyb_xxgk/xxgkyjx/

                              

类别 工作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责任主体  
类  别:

政务概况

工作事项:

主要职责

公开内容:

教育部主要职责

公开时限: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责任主体:

类  别:

政务概况

工作事项:

机构设置

公开内容:

教育部机关各司局职能、领导名单、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

公开时限: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责任主体:

类  别:

政务概况

工作事项:

领导简介

公开内容:

教育部领导简历及分工

公开时限: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责任主体:

类  别:

政务概况

工作事项:

工作要点

公开内容:

教育部年度工作要点

公开时限: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责任主体:

类  别:

政务概况

工作事项:

重要讲话

公开内容:

中央领导、部领导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

公开时限: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责任主体:

类  别:

政务概况

工作事项:

中国教育概况

公开内容:

中国教育概况

公开时限: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责任主体:

类  别:

政务概况

工作事项:

中国语言文字概况

公开内容:

中国语言文字概况

公开时限: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责任主体:

类  别:

政务概况

工作事项:

教育部公报

公开内容:

教育部公报

公开时限: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责任主体:

类  别:

政务概况

工作事项:

教育部简报

公开内容:

教育部简报

公开时限: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责任主体:

类  别:

政务概况

工作事项:

教育统计

公开内容:

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公开时限:

每年7月底前

公开方式:

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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