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考试管理,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特对试卷命题作如下规范:
一、命题原则
1、科学性原则 试题要有科学性和艺术性,能启发引导学生积极思维,有利于学生发扬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命题准确。
2、难度适当原则 试题总体难易程度合理,能够考查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程度,能考查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无偏题、怪题。
3、区分度较高原则 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基础,以教学内容为范围,以考查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能力为出发点,在有限的时间内比较全面地考核学生对课程的掌握程度,有明显的区分度,成绩呈正态分布。
4、教考分离原则 积极推广使用试题库,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方向课原则上实行教考分离。
二、命题要求
1、多名教师任教、使用同一教材、同一进度的课程,应集体命题,考试时使用相同试卷;单人任教的课程,原则上由授课教师命题;有试题库的课程,随机组卷。
2、命题教师在分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基础上,确定命题知识点及其分值、题目难度系数等。命题内容应包括教师课堂讲授的内容、教师指定必读教材和参考资料等涵盖的内容。
3、命题教师根据以上命题原则和命题技术规范编制A、B两套试题。
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10分钟;
②两套试卷的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0%,不得有互相提示现象;
③每套试卷中基本知识点题所占比例应≥40%,≤70%,试题出现知识点数与大纲规定知识点数的比≥90%;
④每套试卷中有一定难度的综合性试题量要≥20%;
⑤有实验课程的试卷要有考查学生实践能力的试题。
4、A、B两套试卷都要编制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客观性试题参考答案必须明确、唯一,主观性试题参考答案力求准确、全面;评分标准要标明得分点。
5、各课程考试试题(A、B卷)应由有关教师试做。命题人、试做人要填写《菏泽学院考试试题命题审查表》(见附件),审查表由教学单位按学期统一存档。
6、教研室主任要对本教研室课程的A、B试题进行审核,并在审查表上签字;系主任要在审核后的试卷中任选一套为考试试题,另一套备用。
三、试题类型
试题类型应多样化(一份试卷试题类型不得少于5个题型),主观题、客观题要比例适当。
四、试卷格式
试卷格式使用学校统一制作的模板(模板附后),纸型为70gA3纸。
五、考查课、素质课(公共选修课)要求
考查课、素质课(公共选修课)考查方式可采用考试、作业、论文等形式,若采用考试形式,要采用学校统一的格式,若采用其它形式要有具体的考试方案。
六、命题纪律
考试命题工作人员应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与命题有关的信息(特别是考试内容);命题教师和审核人不得为考生编制模拟试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