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齐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东校区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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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齐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5-25 20:50 jkb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齐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字〔2018〕7号),为展现新时代教师的风采,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决定开展“2018最美老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1.参评对象: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从事教学工作满 5 年以上。已经获得过往届“齐鲁最美教师”称号或提名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2.评选条件: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享有很高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师生公认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

二、评选办法及报送材料要求

1.符合条件的参评对象参加本人所在单位的推选。

2.每个二级学院推选1名参选人,作为校级“最美教师”评选候选人,学校将推选出的候选人材料上传省平台,从中评选校级“最美教师”,再从校级“最美教师”中评选出1-2名作为省级“2018齐鲁最美教师”评选候选人。

3.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29日(周二)下午6:00前将人选名单和《参选人材料填报表》(附件)以及3000-5000字事迹介绍材料(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同步发送至66624151@qq.com)报送人事处综合办公楼711室(联系人:张金凤,联系电话5668661)。

三、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力抓手,广泛发动,严格把关,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做好“最美教师”先进事迹的学习宣传,大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参选人材料填报表

中共菏泽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5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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