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发挥家庭在我校“文明单位”创建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寻找菏泽学院“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
全校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家庭,均可报名参加。
1.夫妻和睦家庭:平等和睦,尊老爱幼,互敬互爱,相濡以沫,相互扶持,共度难关。
2.尊老爱幼家庭:敬老、孝老、顺老、爱老,长幼和谐,相处融洽和睦。
3.科学教子家庭:以德育人,科学施爱,言传身教,教子有成。
4.邻里互助家庭:邻里和睦,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诚实守信。
5.勤俭持家家庭:勤快节俭,持家有道,崇尚节约,合理消费。
三、评选步骤
活动采取妇委会基层分会推荐、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步骤如下:
(一)推荐人选阶段(9月26日-10月10日):各妇委会基层分会推荐出一户家庭参加评选。各基层分会要在认真研究、广泛协商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做好推荐工作。被推荐的家庭需填写最美家庭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表),正反面打印;并另提交简介一份(300字以内)、家庭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以书面形式统一用A4纸,仿宋四号字打印。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和家庭生活照电子版发送到妇委会信箱:hzxyfwh@163.com,所有材料在10月15日下午5时前交妇委会办公室(综合楼617室)过时未交视为弃权。联系电话:5668851。
(二)集中宣传阶段(10月11日-10月17日):妇委会对推荐人选评选资格核定后,通过校报、校园网、校园广播、校园微信平台、展板等形式对推荐人选事迹进行集中报道,广泛宣传。
(三)评选阶段(10月18日-10月20日):妇委会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推荐人选认真评选,最终选出各类最美家庭,并适时进行表彰。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各基层分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精心实施,确保活动扎实有序进行。
2.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条件和要求进行,确保把本单位、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最美家庭推荐上来,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推荐。
3.加大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在本校大力宣传最美家庭的优秀事迹,引导激励妇女和家庭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传递正能量。
中共菏泽学院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